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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安新区邮政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运期间 寄递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邮政业安全中心

日期:2026-03-17 10:30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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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邮政快递企业:

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2026年春运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,确保春运期间寄递服务平稳有序、安全高效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寄递需求和快递员合法权益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,请严格遵照执行:

一、全力保障寄递服务需求

(一)保障节前年货寄递

聚焦群众年货购置寄递需求,及时揽收快件并按约定提供服务,确保年前揽收的年货商品应投尽投,不积压、不跨年。加强与电商平台对接,精准匹配运力资源与销售计划,加大人员队伍稳定力度,避免因用工短缺影响服务质量。

(二)保障假期基本服务

根据业务量预测合理制定春节假期运营计划,于节前向社会公示服务时间、服务地域,并按规定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。严格按照公示信息提供服务,严禁以“春节不打烊”为口号进行虚假宣传。科学安排留岗人员,确保满足假期基本寄递服务需求。

(三)有序恢复节后运营

统筹做好人力、运力资源储备,春节后快速恢复服务网络,动态掌握人员返岗情况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。制定正向激励措施,引导快递员节后按时返岗。

 二、切实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

(一)保障休息与劳动报酬

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快递员休息休假权利,根据业务量变化和个人意愿实行错峰放假、调休,不得以保证金、扣留费用等形式强制留岗或节后返岗。对留岗加班快递员,及时足额发放加班工资、节假日补贴,积极提供餐饮、住宿、医疗等保障,鼓励发放“留岗红包”“过年礼包”。春运期间做到派费只升不降,及时结清劳动报酬,杜绝拖欠工资、派费行为。

(二)健全诉求反映机制

完善员工诉求受理、处理、反馈闭环机制,确保快递员广泛知晓并会应用内部诉求渠道,同时引导通过行业党建诉求直通车反映问题。重点关注考核、欠薪等高频诉求,制定内部改进措施,并于2月4日前将诉求反映渠道报送省局市场处。

三、坚决维护行业安全稳定 

(一)强化寄递渠道安全

严格落实实名收寄、收寄验视、过机安检“三项制度”,规范执行《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》,严防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枪爆物品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,严禁寄递烟花爆竹。

(二)排查整治安全隐患

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。落实消防用电、车辆交通、机械操作等安全制度,防范装卸作业、倒车停靠等事故风险,提升分拨中心现场作业规范化水平。

(三)保障末端网络稳定

密切关注末端网络和快递员队伍稳定,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。紧盯气象部门预报预警信息,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防范和应急处置,防范道路运输、生产场地相关安全风险及人身伤害事故。

四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

(一)压实主体责任

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寄递服务保障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,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,确保责任到人、措施到位。

(二)配合监管检查

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的企业自查、市局检查、省局督导等工作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对转办的投诉举报、问题线索快速响应处置。

(三)加强沟通报送

按要求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运营计划、人员返岗、诉求渠道等相关信息,春运期间按规定报送行业运行情况,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。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,细化工作方案,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,共同维护春运期间寄递服务秩序和行业安全稳定。

 

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雄安新区邮政管理局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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